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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律师 迈克尔·列夫
私人住宅建筑缺陷:关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责任划分的裁决
在我们事务所,我们反复遇到公寓和住宅买家的案件,他们在财产转让后发现严重的建筑缺陷。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生活质量,也影响资产价值。特拉维夫-雅法地方法院作出的裁决(TA 78759-12-20)有力地说明了买家在面对房地产开发商时所具有的权利,以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如何分担责任。
在本案中,我们处理的是在阿什克隆地区从奥伦·纳德兰有限公司购买住宅物业的纠纷。在建筑本身及装修系统中均发现了严重缺陷。原告要求赔偿总额368,000谢克尔的损失。
发现的严重缺陷
在审查本案时,发现缺陷数量众多且影响重大。主要问题包括公寓内部及灌溉系统的潮湿和渗漏损坏。向法院提交的专家证词清楚地确定了损害范围。
第一位专家作证称,建筑工程的施工存在全面缺陷,从防水到机房均有问题。该专家态度明确,对缺陷的存在不留任何工程技术上的疑点,还发现了仅由建筑问题引起的额外不足之处。这些发现揭示了整个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严重疏忽。
分包商更换:警示信号
深入审查揭示了一个特别能说明问题的细节:项目进行中承包商和现场负责人的更换。奥伦·纳德兰更换了两名施工承包商和三名现场负责人。这些事实是项目执行困难和管理不稳定的明显警示信号。
根据我们的经验,承包商和现场负责人的反复更换表明存在深层执行问题。团队缺乏延续性可能造成关键信息断层,损害问责机制,并在施工过程中营造有利于缺陷产生的环境。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责任划分裁决
另一个有趣的方面是奥伦·纳德兰试图将责任转移给海卓福姆化学品与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担任灌溉系统的分包商。海卓福姆拒绝接受指控,声称缺陷的根源在于灌溉结构建造本身,而非设备安装。
本裁决反映了建筑行业的普遍情况。当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存在争议时,买家应知道他们可以置身于该争议之上,直接起诉总承包商。
建筑缺陷诉讼中的核心法律原则
本裁决确立了几项核心法律原则。第一原则:承包商有义务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规格进行建造。即使总承包商将部分工作委托给分包商,该义务仍由总承包商承担。
第二原则: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负责。这意味着买家有权获得反映修缮费用及所有相应损失的赔偿。
第三原则:获得赔偿的权利基于合同法和侵权法。其目的是将买家恢复到建设工程正确完成后本应处于的状态。
房产买家须知
本裁决揭示了几条重要实践经验。首先,收房前对物业进行彻底的专业检查至关重要。由合格专家进行的专业检查可以早期发现问题,避免日后产生高额纠纷费用。
其次,全面记录发现的每一处缺陷非常重要。在我们事务所,我们始终建议详细拍摄缺陷照片,并在最早阶段发现问题时寻求专业专家意见。
最后,本案证明了在建筑缺陷出现时采取及时有效法律行动的重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明缺陷与原始建筑之间的联系会变得越来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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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与您个人情况相符的建议,请联系我们事务所。
常见问题
何时值得就建筑缺陷提起诉讼?
当缺陷重大并影响物业使用或价值时,提起诉讼是合理的。在渗漏、潮湿或建筑结构本身存在缺陷的情况下,需要紧急处理以防止进一步恶化。
如何证明建筑缺陷的存在?
证据依赖于合格专家的证词、详细的照片记录和具体的技术检查。在我们当前的裁决中,两位不同的专家明确确认了缺陷的存在。
分包商能否提出抗辩?
分包商可以对总承包商提出抗辩,但其对买家的立场有所不同。总承包商仍直接对买家负责。分包商之间的争议是不影响买家权利的内部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