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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פורסם: 21 ב4 月 2026✓ נבדק על ידי עורך דין
在公共场所跌倒?以下是您现在需要立即采取的行动
在公共场所跌倒——无论是在人行道上、购物中心、公园还是政府办公楼——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了解跌倒后如何立即应对以及您的合法权利,可能对您的索赔结果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跌倒后的即时行动
跌倒后的即时时刻对于保全证据和保护您的法律权利至关重要:
- 记录危险源:从多个角度拍摄现场照片,捕捉导致跌倒的危险因素、周围区域、缺失或损坏的警示标志、光线条件以及跌倒时间。
- 迅速行动——录像会被删除:监控摄像头的录像通常在30至72小时内被清除。请立即联系物业所有者或相关机构,要求保留录像资料。
- 收集目击者信息:记录目睹跌倒的任何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 寻求医疗救治:即使疼痛看似轻微,也应前往急诊室或诊所就医。事发当日开具的病历是重要证据。
- 报告事件:向商场管理处、市政检查员或相关机构报告,并要求获取书面确认。
60天通知要求
当跌倒发生在地方当局所有的场所——人行道、道路、公共公园或市政建筑——法律规定了一项关键的程序要求:必须在事故发生后60天内向地方当局提交书面通知。
这不仅仅是建议,而是《民事侵权(地方当局责任)法》规定的法定条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通知可能导致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无论其是否有充分依据。如果您在此类地点受伤,请立即联系律师以确保通知在期限内提交。
谁对公共场所跌倒事故负责?
责任取决于事故发生地点的所有者或管理者:
- 地方当局:负责人行道、道路、公共公园和市政建筑。责任依据《民事侵权(地方当局责任)法》及《侵权法令》第35条(过失)产生。
- 私营企业:商店、餐厅、银行或购物中心有义务为访客维持安全的营业场所。责任依据《占有人责任法》及《侵权法令》第35条产生。
- 双方共同承担: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部分位于市政人行道上的购物中心发生的跌倒——地方当局和私人所有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法令》第35条规定的过失
大多数公共场所跌倒索赔均基于《侵权法令》第35条规定的过失。要确立责任,您必须证明:
- 对您负有注意义务。
- 违反了该义务——责任方未能以合理安全的方式维护该场所。
- 违反行为与您的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您遭受了实际损害。
在受伤者无法解释危险是如何产生的情况下,《侵权法令》第41条(”事实自证”原则)可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由被告证明其不存在过失。
过失相抵
以色列法院有时会将判决的赔偿金减少20%至30%,原因是受伤者对事故的发生有所贡献——例如穿着不当的鞋子、被手机分散注意力或未注意周围环境。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将这一减额降至最低,甚至完全反驳。
您可以索赔什么?
在公共场所跌倒可能使您有权就多项损失获得赔偿:
- 医疗费用:过去、现在和未来——手术、住院、理疗、药物、医疗器械。
- 收入损失:康复期间的误工天数,以及若伤情为永久性伤害所导致的劳动能力减损。
- 痛苦与磨难:法院对中度伤害判决5万至15万新谢克尔;严重或永久性伤害金额更高。
- 功能性和医疗性残疾:若跌倒导致永久性损伤——骨科、神经科或其他。
- 协助与护理费用:若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协助日常事务。
- 交通费用:前往医疗预约的路程费用。
- 财产损失:跌倒中损坏的衣物、眼镜、手机或其他物品。
- 美观损害:因受伤留下的疤痕或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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