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律师莫舍·泰布
Tama 38工程中的开发商和承包商责任:拉姆拉案例研究
近年来,在Tama 38框架下对建筑进行翻新和加固的工程变得非常普遍。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关于开发商对施工过程中给居民造成损害的责任的复杂纠纷。我们事务所经常处理此类问题,拉姆拉地区法院最近作出的判决清晰说明了此类索赔中隐含的复杂性。
在本案中,原告在其上层公寓进行Tama 38施工期间,混凝土碎块从其天花板上脱落,被迫离开自己的公寓。原告在诉讼中要求承包公司、保险公司和实施工程的分包商赔偿共计313,338新谢克尔。
案件背景和损害发生经过
2014年12月,承包公司R.M. Kaneh和Binyan Yizamut有限公司与位于雅夫内德罗尔街54号建筑的居民签署协议,根据Tama 38要求进行翻新和加固工程。2017年2月工程开始后,原告上层公寓开始坍塌,导致混凝土碎落到其天花板上。
情况随时间恶化。2017年11月认定其公寓不适合居住,他别无选择只能离开。从2017年5月起,他开始与朋友共同租住在洛德的莱娅·戈德堡街。尽管他联系了承诺修复损坏的项目管理方,但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做。
索赔总额构成
原告在诉讼中提出四项主要索赔,共计313,338新谢克尔:
修复费用178,893新谢克尔,用于修复施工期间对公寓造成的损害。租金支出27,300新谢克尔,用于被迫租住期间的费用。失去使用权85,000新谢克尔,因无法居住在自己公寓。精神损害20,000新谢克尔,用于所承受的压力和不适。
各被告的辩护主张
每位被告都采取了不同立场。承包公司辩称原告对此负有部分责任,损害是由其他邻居进行的装修造成的,而非其施工所致。
法院全面驳回了这些辩论。法官乌迪·哈卡尔明确了一点:《销售法(公寓)》规定了不得通过合同排除的强制性条款。这不是意见,而是法律。此外,法院确立了一项关键原则:开发商在规划项目时必须考虑到许可证延误的风险。买家不需要承担开发商的问题。
本案核心法律原则
在Tama 38施工损害案件中存在若干核心法律原则。开发商和承包商对相邻居民负有加强的注意义务。这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明确的法律义务,体现在现行判例法中。
此外,当施工引发混凝土坍塌时,”物自证其责”原则(res ipsa loquitur)适用。这意味着损害本身的存在即证明了过失,无需具体证明过失发生的方式。
开发商和承包商应知道的事项
本案表明,在翻新和加固工程期间采取适当安全措施的重要性。开发商和承包商必须确保拥有适当保险,并采取防止居民受损所需的一切措施。
我们建议可能受Tama 38工程影响的居民要求开发商提供明确的书面协议,涵盖损害赔偿内容,同时记录每一个出现的问题。及时更新的问题记录可以防止情况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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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情况的建议,请联系我们的事务所。
常见问题
开发商是否对Tama 38损害负责?
是的,开发商对施工期间给居民造成的损害负有责任,前提是能证明因果关系。
Tama 38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修复费用、替代租房费用、失去公寓使用权,适当情况下还包括精神损害和其他附带损失。







